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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父母公积金可为子女购房付首付或还贷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知识   来源:休闲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据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近日,珠海印发《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服务“产业第一”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提高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上限。在资金流动性控制指标范围内,实施合理的配贷系数,将单缴职工贷

据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广东公积购房近日,珠海珠海印发《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服务“产业第一”工作方案》。父母付首付或方案提出,为女提高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上限。还贷在资金流动性控制指标范围内,广东公积购房实施合理的珠海配贷系数,将单缴职工贷款审批上限由30万提高到50万,父母付首付或双缴职工申请贷款审批上限由50万提高到80万。为女

加大对珠海市人才安居的还贷支持力度。对顶尖、广东公积购房一、珠海二、父母付首付或三类高层次人才提供优惠政策,为女申请人一人为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还贷可贷最高额度为150万,申请人两人为高层次人才可贷最高额度为250万。

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2022年底前,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每个自然年内提取限额由原来的24000元提高至28000元。

实行“一人购房全家帮”。珠海市缴存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的90%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支付首付款,也可按还贷提取逐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偿还购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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