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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外地人在沈购房不再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时间:2025-07-06 02:41:52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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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辽宁省沈阳市房产局发布《关于优化外地人在沈购房服务的通知》提到,经研究,非沈阳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市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执行沈阳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不再提供自购房申请之日起2年内

4月29日,沈阳所得税或社辽宁省沈阳市房产局发布《关于优化外地人在沈购房服务的外地通知》提到,经研究,人沈非沈阳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市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个人,执行沈阳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不再保险不再提供自购房申请之日起2年内在沈阳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或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地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证明,可按规定在沈阳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沈阳所得税或社(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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