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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时间:2025-07-06 01:29:13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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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5月9日电,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疫情期间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财联社5月9日电,吉林积金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疫情期间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市首首付通知。其中提到,次申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请住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低于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款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最低认定额度。吉林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市首首付10倍。账户余额不足3万的次申按3万元计算,可贷款额度提高至30万元。请住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低于本政策措施施行期间,款比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吉林积金,从其规定。市首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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